宇瞻致力維持高商業道德標準、有效的權責機制、以及在各工作環節保持高水準的公司治理, 憑著盡責及誠實的態度經營業務。 |
董事會 |
依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七~九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董事會目前為九席,其中獨立董事占三席。本公司董事長,係經董事會選舉產生。本公司董事會為健全監督責任、強化管理機制,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組成多元化政策訂定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須至少具備三種不同專業背景、兩種不同產業經歷,以及至少一席以上女性董事等,為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追求之管理目標。基於前述,本公司已於民國107年加入1名女性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組成比例11.11%),並達成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背景/經歷目標。 |
董事會成員與業務專長/學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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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重要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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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 |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三條規定,應至少每三年委任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一次。
執行情形 本公司於 2024年9月委由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以下稱關係協會)執行2024年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詳細執行情形如下:
評估報告之總評 受評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且結構健全,董事會定期召開,全體董事實際出席率良好,於開會前可取得相關議案之充分資訊,以對重大議案持續追蹤與充分溝通,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亦有單獨溝通,董事會定期了解及督導公司企業永續發展運作及執行情形、風險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資訊安全及誠信經營等,近年來公司治理評鑑皆位列上市公司6%至20%,整體董事會運作十分良好。
評估報告之建議及本公司預計採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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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績效評估 |
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包括評估範圍、方法及指標等。董事會、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面向,請詳本公司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八條規定。績效評估結果分為三個等級:超越標準、符合標準、仍須加強。 |
民國112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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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執行結果報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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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班計畫 |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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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含獨立董事)選任資訊 |
提名暨選任方式 |
依公司章程第十二條之一規定:本公司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三人(含)以上,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 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主要股東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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