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宇瞻科技於 民國107年 5 月 30 日設置審計委員會。 |
一、審計委員會職責 |
審計委員會之主要職責係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本委員會之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 |
二、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評估。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二)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2. 財務報表查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3. 重大資產取得或處分、衍生性商品交易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4.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5.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6.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7.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及獨立性評估。 8.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9. 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10.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下載】 |
三、審閱財務報告 |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唐慈杰及施威銘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
四、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參考 2013 年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構(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
五、委任簽證會計師 |
分別於民國113年2月23日第一次審計委員會及民國113年2月23日第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尹元聖會計師及施威銘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計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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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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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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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
獨立董事、稽核主管與會計師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定期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合併個體之財務狀況、內控查核與管理建議、重大財務指標等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法規變動影響帳列數等事項進行充分溝通。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每年定期參加董事會議,稽核主管於會議上針對稽核執行情形與稽核結果提出報告。 |
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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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 |
一、 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取稽核報告外,亦於審計委員會中或溝通會議,由稽核主管列席針對稽核業務、缺失發現與改善情形等事項進行單獨溝通,並作成紀錄後,將會議結果向董事會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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